关于组织全省教学点2014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的审核与备案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4浏览次数:748

 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化工分校、直属学院:

国家开放大学2014年秋季专业规则已公布,请各教学点教务部门根据公布的专业规则电子稿,组织制定教学点实施性专业规则,报市电大教务处审核。市电大汇总、审核后统一报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审核备案。各教学点在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时,请下载在线平台上提供的2014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专业规则电子稿,在此基础上进行删减,不得改动表格中的其它内容。

现将提交2014年秋季实施性专业规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2014年秋季涉及有新增设或者调整专业的教学点,均应对照2014年秋季省电大指导性专业规则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提交市校审核后,报省校审核备案。提交省校的材料包括各专业实施性专业规则表、提交材料明细表(见附件一)各一份并盖章。

二、提交方式 

各教学点实施性专业规则提交材料明细表须经教学点教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市电大。市电大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省校。省校将对各市县电大2014年秋季实施性专业规则进行审核备案。

三、截止日期

请各市级电大于20141020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邮寄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1707室,邮编:210036)。

提交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其它问题,请联系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

联 系 人:周雪梅

联系电话:(02586265366

 

附件一:市县级开放大学(电大)实施性专业规则提交材料明细表

                      

                    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