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的暂行规定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488

苏开大教务〔201630

各市县开放大学、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1. 承担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课程导师应在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前完成查重工作。

2.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学生答辩前完成复检工作。查重数据和相关材料作为教学档案归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3. 教务处将对已完成答辩学生的论文进行抽查。原则上抽查比例不低于本专业毕业生数量的30%

4. 原则上本科毕业论文重复率须低于30%。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在每年春学期5月份和秋学期11月份择期进行。

5.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须严格按照《江苏开放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苏开大教务[2015]20号文)的规定,若出现论文质量等问题,教务处会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对课程导师和学院相关负责人给予相关责任认定。

 

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