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2019年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秦琼发布时间:2019-01-09浏览次数:958

苏城院教务〔20192

各办学点:

   为加强我院办学系统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管理,提高五年制高职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11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6年)>的通知》(苏教职〔20167号)文件精神,先就做好2019年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拟新增专业名称

各办学点在填报申报材料时,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6年)》。

二、专业增设原则、专业增设条件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三、专业设置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设置申报报告(办学点正式红头文件,加盖办学点公章);

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

3、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等);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5、专业设置条件的其他说明材料;

62019年五年制高职新设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各办学点要认真做好本地区专业建设规划、资源配置以及专业结构的调研,新设置专业要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特色相一致的专业;

2、专业设置的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稿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按上述顺序用透明拉杆夹装订,封面为材料目录),同时提交电子稿至指定邮箱。

3、请各办学点于2019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五年制教务科,电子稿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4、如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有变动,省校将及时通知修改。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025-86265577

邮箱:33226438@qq.com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综合楼1209

  

    附件:

1、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

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6年)

3、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

42019年五年制高职新设专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1-4.zip

20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