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琼发布时间:2019-03-20浏览次数:669
各学院:
根据国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9年清明从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7日放假3天,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师生,教务处不作统一停补课安排,各学院自行安排补课工作。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