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开大教务〔2019〕16 号
各市、县开大(电大)、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届秋季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19届秋季开放教育本科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学位者。
2、2018届秋季、2019届春季本科毕业生中,仅因学位英语未达到当年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而未获得学位者(如达到了《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外语能力要求),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二、工作要求
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关系到每位学生能否顺利获得学位,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照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2、 各学院要对2018届秋-2019届秋季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做到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 提交的各种学位资格审核材料,需内容准确,填写规范,以纸质件形式(加盖学院公章)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
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标准
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请严格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一)的要求执行。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请于2019年7月4日前至所在学院填写《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二),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接到学生申请后,参照《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一)中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学业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并于2019年7月8日前将《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二)和《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三)报送至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同时将《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三)传至邮箱443548118@qq.com。
3、若有毕业生需用《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一)中规定的相应证书替代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者,需同时报送证书原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岚岚
联系电话:025-86265392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1709室
附件一:《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二:《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三:《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
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
二0一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