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总支部第五党支部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机关五支部在校党委领导、机关党总支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江苏开放大学党委关于省委巡视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33号)《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18〕8号)、《关于修订印发<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开大委〔2018〕40号 苏城院委〔2018〕34号)的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机关五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排查支部在工作开展中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根据支部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主体责任
始终坚守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大局意识,强化问题导向,认真负责尽责,严格追责问责。机关五支部所辖部门教务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项工作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提高防范意识
支部全体党员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高度重视,对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文件制度,要认真学习与研究,进一步提高所辖部门全体人员的防范意识。
分解、排查和化解风险点
1.教务处负责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课堂教学及网络课程教学过程中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制定落实本专科生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
3.持续完善教务处部门网站安全技术环节,提高部门信息管理员的安全意识,并严把上传渠道,提高部门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跟踪,逐一审核,对陈旧、不良信息及时处理。
4.对教务处工作群实行专人负责与管理,增强密码破解难度,严格审核入群人员信息。实行群主负责制,群管协助管理执行,增加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群如出现不良信息,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如情况严重,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并追查信息来源。
5.进一步加强管理,按照机关党总支部的工作部署,及时对支部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并制定应对措施,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对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严格审核和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