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考点的规范化设置和管理,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和信度,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考试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开放大学(以下简称江苏开大)考点是指特定单位管理的、具备组织考试条件的、经过江苏开大教务处(以下简称教务处)批准设立的实施考试的地点。承担江苏开大授权范围内的各种考试的组织、管理、协调事宜。
第二章 考点设立原则和条件
第三条 考点设立原则
(一)考点原则上是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学院和校外教学点(以下统一简称为教学点)所在地,或是教学点租用的其他学校或单位的所在地,地点相对固定,一个考点的所有考场须集中在便于封闭管理的场所。
(二)一个教学点所在地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考点,由教学点统一组织管理。
(三)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教学点必须在所属行政区域内设立考点,禁止跨区域设立考点。原则上禁止设立分考点。
(四)考点设置要严格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由专人负责考点的设置和档案的管理。
(五)合理规划考点设置,已经有一定数量考点的地区不得盲目增设考点。对考生人数少且考点距离近的,应进行整合。
第四条 考点设立条件
(一)组织考试所属教学点在籍学生数不少于100人。
(二)考点所在地学生相对集中,交通便利,标志明显。
(三)考点具有良好的周边环境,无噪音等干扰,并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等要求。
(四)考点内的考试区域易于与其他区域隔离,便于设置明显的警戒线。
(五)能够提供保证在籍学生全部参加考试的纸笔考试标准考场和网络考试标准考场,原则上不少于10个纸笔考试标准考场,能容纳60人的网络考试标准考场,考场基本要求如下。
1. 纸笔考试标准考场:考场的桌椅应符合成人考试的特点;每个考场容纳考生人数为3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或同排间隔一个座位)、前后对直,原则上前后左右间距应在80公分以上;考场卫生、整洁,采光、通风、保暖等基本条件满足考试要求,并能够提供医务服务。
2. 网络考试标准考场:考场的桌椅应符合成人考试的特点;须配备标准化的网络监控设备;能够使用江苏开放大学网络考试平台进行考试,软硬件条件详见《江苏开放大学网络考试平台考点软硬件要求》(附件1);考场卫生、整洁,采光、通风、保暖等基本条件满足考试要求,并能够提供医务服务。
(六)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试卷保密室、考务室以及消防安全措施等。
(七)至少有一部用于考试工作联系的专用电话。
(八)有固定、充足的监考人员,保证监考质量。
(九)考点所在的教学点具有完善的考务组织管理体系和考试组织经验。
(十)考点须按在籍学生数300:1(含300以下)配置相应数量的人脸识别设备。
(十一)考试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第三章 考点申请、变更与撤销
第五条考点的申请须由教学点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通过考察、评估后给予批准,申请流程如下:
(一)教学点根据考点设立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书面的《江苏开放大学考点申请表》(附件2)及其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二)教务处根据《江苏开放大学考点申请表》及其相关支撑材料对考点进行实地考察、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反馈给教学点。
(三)纸质版《江苏开放大学考点申请表》通过审批后,教学点需在教务管理平台完成新增考点工作,教务管理平台上的考点信息须与纸质版《江苏开放大学考点申请表》一致。
(四)教务处在教务管理平台完成考点的审核工作。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考点地址,教学点须根据考点设立条件,对新的考点地址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要求填写《江苏开放大学考点地址变更申请表》(附件3),并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通过考察、评估后给予批准。
第七条教学点已被撤销的、考点不再承担江苏开大各类考试的,考点相应予以撤销。
第四章 考点管理
第八条教务处是江苏开大各类考试的日常管理与实施部门,江苏开大组织的各类教育考试必须在教务处批准的考点进行。教务处的具体管理工作如下:
(一)制定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指导考点的设置与管理。
(二)建立考点随机审核机制,不定期对考点进行审查。
(三)负责考点的审批、评优与撤销。
(四)指导各考点完成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对考点设置和考试组织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六)负责各类违纪事件的处理及通报。
(七)对新增考点、考点地址变更、考点撤销等申请进行审核。
(八)负责考点档案的管理。
第九条 教学点负责本考点的管理,具体管理工作如下:
(一)根据江苏开大考点设置与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考点设置与管理的实施细则,完成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二)建立并完善考点管理档案,包括: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生类型、考场数、考点容纳考生人数、主考姓名、联系电话、考点申报材料、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名单、考试组织工作、试卷订单、考点设置批复等信息,考点绩效考核记录和监考、巡视人员的巡视记录、考点的考后总结等。
(三)落实主考负责制,每个考点须设主考1人、副主考1—2人。主考原则上由各市县开放大学校长、各学院院长担任或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副院长)担任,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直接负责人,须严格履行其工作职责。
(四)定期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并及时备案。
(五)负责对各类违纪事件进行核实、处理,并报教务处。
第五章 考点违规处理
第十条对考试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考点进行查处,对于考试工作中出现以下重大问题的考点,将通报批评、暂停组考资格,直至取消组考资格。
(一)私自改变考点地址。
(二)擅自变动考试时间。
(三)未按要求设置或者擅自变更、增设考试场所。
(四)未按要求提前拆封试卷。
(五)泄露试题。
(六)发生有组织的作弊、违纪事件。
(七)考试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
(八)不使用人脸识别设备或监控设备。
(九)其他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暂停组考资格限期整改的考点,整改后须向教务处提交整改报告,经教务处验收、审核后方可恢复组考资格。
第十二条 被取消的考点,两年内不得申报考点。整改通过后,方可重新申请。
第六章 分考点的设立与管理
第十三条 原则上一个教学点只能设立一个考点,因特殊情况需增设分考点,须提交申请报告,获批后方可设立分考点。分考点的设立条件、申请、管理与撤销等参照上述相关办法。
第十四条 分考点由主考点负责统一管理。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各办学点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江苏开放大学网络考试平台考点软硬件基本要求
2.江苏开放大学考点申请表
3.江苏开放大学考点地址变更申请表
附件1
江苏开放大学网络考试平台
考点软硬件基本要求
一、网络带宽要求
(一)可以链接省校网络;
(二)带宽:百兆到桌面。
二、考生考试机要求
(一)硬件环境:
1.CPU:Intel 双核I3以上;
2.内存:4G及以上;
3.空闲硬盘空间:2G以上;
4.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
5.通信协议:TCP/IP、HTTP;
6.外设:耳机、键盘、鼠标、显示器、手写板(选备);
(二)软件环境:
1.操作系统:Windows 7 及以上版本;
2.浏览器:chrome13+ 、firefox6+、360等至少一种(建议chrome);
3.常用软件:智能输入法;
4.专业软件:安装网络考试考生客户端。
附件2
江苏开放大学考点申请表
教学点名称 | 考点名称 | |||
学生类型 | 开放教育 | 学生数量 | ||
适用的考试类型 | ( ) 纸笔考试 ( ) 机 考 (在括弧内打√) | |||
异地申请考点 | ( ) 是 ( ) 否 (在括弧内打√) | |||
考点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考点地址 | (格式:省+市+县(区)+详细地址) | |||
考点条件 | ||||
纸考教室(间) | 容纳考生人数 | |||
机房(间) | 机位数 | |||
网络情况 | 出口带宽等(需填写具体的出口带宽) | |||
人脸识别设备配备情况 | 品牌型号和台数 | |||
公网接入情况 | 是否接入公网和公网的固定IP | |||
人员配备情况 | 监考教师、考务人员、技术人员等(需填写具体的人员配备情况) | |||
申请考点原因 | 考点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学生数量为当前学期在籍生人数;
2.考点名称一般为教学点+考点,如:常州开大考点,如设分考点,分考点名称为***第一分考点、***第二分考点,如常州开大第一分考点,乡村振兴考点名称为**开大考点(乡村振兴);
3.考点负责人为(分管)开放教育的校长(院长)、联系人为具体考务人员;
4.考点申请表报送盖章扫描版;
5.报送考点申请表时需附上纸考教室和机房配图(包含校门口、考场大楼外景、纸考教室(3间教室左右)和机房内景、试卷保密室内景和外景,集成在一个word里,样例见附件)。
6.申请考点顺序为:填写电子版考点申请表和考点照片→发给教务处审核→审核无误→考点申请表盖章扫描发教务处→在教务平台申请考点(考点照片请按照样例格式要求提供)。
附件3
江苏开放大学考点地址变更申请表
教学点名称 | 考点名称 | ||||
原地址 | |||||
变更后地址 | |||||
适用的考试类型 | ( ) 纸笔考试 ( ) 机 考 (在括弧内打√) | ||||
考点条件 | |||||
纸考教室(间) | 容纳考生人数 | ||||
机房(间) | 机位数 | ||||
网络情况 | 出口带宽等(需填写具体的出口带宽) | ||||
人脸识别设备配备情况 | 品牌型号和台数,如大华DH-ASI72X-V,2台 | ||||
公网接入情况 | 是否接入公网和公网的固定IP | ||||
人员配备情况 | 监考教师、考务人员、技术人员等(需填写具体的人员配备情况) | ||||
考点地址变更原因 | 考点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考点地址变更申请表报送盖章扫描版或纸质版;
2.报送考点申请表时需附上纸考教室和机房配图(包含校门口、考场大楼外景、纸考教室(3间教室左右)和机房内景、试卷保密室内景和外景,集成在一个word里,样例见附件)。
3.申请考点顺序为:填写电子版考点申请表和考点照片→发给省校审核→审核无误→考点申请表盖章扫描发省校→在教务平台申请考点(考点照片请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