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注销2025年下半年学习年限超期学生学籍的公告

作者:周少康发布时间:2025-09-22浏览次数:10

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江苏开放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苏开大〔202515四十条,学生在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予以退学,并注销学籍。经研究决定,现将截止目前学习年限期的共14862015春季和秋季入学批次)开放教育学生予以注销学籍(名单详见附件)。学信网学籍注销后学生学习平台账号将同步关闭,不能再继续参加选课、学习及考试。

本决定在江苏开放大学教务处部门主页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期自2025922日至20251011日止,公告期20天。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学院及相关同学及时核查。如有疑问请于20251011日前联系教务处学籍,联系电话025-86265392逾期未对本决定提出异议的,视为本人认同,按本决定执行。

2016年入学学生学习期限即将届满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学院认真督促尚未毕业学生尽快完成学业。

特此公告。


附件:1486名超学习年限学生名单.xlsx


教务处

202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