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以查促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定于2016年10月31日—11月11日(第10—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学院自查、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自查与落实,教务处组织人员对相关内容抽查,并通过座谈会形式,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日常教学运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检查结果。
各学院自查时间段: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
教务处抽查和座谈会时间段:2016年11月7日—11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情况
主要采用随机听课、抽查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内容:
1.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安排,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的实施情况;
2.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情况;
3.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记录;
4.听课研讨情况:观摩公开课教师人数、公开课评课情况、教研室集体听课情况及听课记录;
5.教学教务日志填写情况;
6.学生对日常教学情况、教学改革、教风和学风的看法。
(二)实践教学情况
采取现场抽查实验实训相关记录等方式,检查教师指导、学生到课以及实践内容等情况,对毕业班学生,各学院应按计划认真开展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检查工作。
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查,记录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学院自查情况反馈表(附件一)、自查工作统计表(附件二)、教研会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三),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于2016年11月4日前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教务处抽查和座谈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陶文雯,电话:86265390,邮箱1032782591@qq.com。
附件一:学院自查情况反馈表
附件二:学院自查工作统计表
附件三:学院教研会开展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