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教务〔2017〕40号
各办学点: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11〕3号)(见附件1)和《关于印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新增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城院教务〔2013〕99号)(附件2)的有关要求,五年制高职2018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办学点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做好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拟新增专业名称
各办学点在填报申报材料时,专业名称以《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6年)》(见附件3)为准。
二、专业增设原则、专业增设条件等详见附件2。
三、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要求
1、新增专业设置申报报告(办学点正式红头文件,加盖办学点公章);
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
3、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4、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须经专家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稿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按上述顺序用透明拉杆夹装订,封面为材料目录),同时提交电子稿至邮箱:33226438@qq.com。
请各办学点于2018年3月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五年制教务科,电子稿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025-86265577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综合楼1209
附件: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新增专业管理办法(试行).rar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