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二0一九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魏淑婕发布时间:2018-12-12浏览次数:1250

苏城院教务〔 2018 39

各办学点、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和顶岗实习工作,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苏城院[2008]18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办学点、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

1.各办学点、学院成立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分管教学的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代表等。

2.根据需要,各办学点、学院可成立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等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

二、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

各专业需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目标及要求。

2.毕业班级的专业名称、毕业班级名称、人数。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及各专业(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人员及分工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

5.工作内容、程序及时间安排。

三、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选聘工作

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对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和工作职责规定,认真做好指导教师的选聘及资格审查工作,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9113日前。

完成指导教师选聘、学生选题及查阅资料等工作。

2.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阶段:2019514日前。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分阶段(提纲、初稿、修改、定稿、答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及答辩。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2019531日前。

五、具体要求

1.各阶段要按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填写表格,以备检查。

2.各学院、办学点报送材料:

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意见;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名单;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以上材料全部需要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39日。

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我校2019年继续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评优与抽检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教务处将根据各办学点、学院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提出评优与抽检意见(评优与抽检办法另行通知),开展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

4.答辩结束后,应以教学班为单位,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任务书(含指导记录表、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电子与纸质)等收齐存档。

校本部各学院需安排指导教师在高职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类型、综合成绩的录入工作,同时上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或任务书、成绩评定表评语答辩记录三个相关资料的电子材料。

5.毕业设计(论文)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用规定的封面格式。

6.各办学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于201967日前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李承敬,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办公楼1207室,Tel025-86265391E-mail69960615@qq.com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二○一九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docx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